《漫*》杂志“一稿多约”、不讲诚信!

作者:abc126709



  今年三月,我曾给《漫*》杂志投过稿,不久一女编来电话说画得不错,同时电邮来十余个四格漫画的脚本及一个长篇脚本,要我尽快完成。我于是放下手中其他刊物的约稿,用了三天时间加班加点先完成了其中两个四格(均是彩色)及长篇中的人物造型(彩色)邮去,余下的脚本准备对方提出修改意见后再完成。

  谁知一直不见答复,几天后我打电话询问,该女编才说:稿件不符合刊物要求,但又说不出具体的修改意见(估计此人对漫画并不在行)。于是我又再按女编的要求画了另外四则四格邮去。还是不见动静,我再次电话询问,该女编答复还是不合要求。 当时我感到十分奇怪和生气,因为我已在许多漫画报刊上发表过两千余幅漫画,而且还有十余年画连环画的功底,怎么就不符合《漫*》的要求呢?!而且对该刊作品进行比较,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其中大多数水平在我之下呀!再说,如认为我水平不行,干吗向我约稿呀?!……当时我问该女编:我是否还需要继续修改下去?她这才说了实话,她的回答令我大吃一惊:“用不着了,因为我们是同时向几位作者约稿,其他作者已经完成并决定采用了!”

  原来《漫*》是采用“一稿多约”的方式组稿,而且剥夺了作者的“知情权”,让你蒙在鼓中为其从事“无效劳动”!这种作法太卑鄙!太下作!当时我提出根据行规和惯例,约稿是一种口头合同,不采用也应付给作者补偿稿酬,对方回答没有刊用就不付一分稿酬!并且狡辩说当初是告知了“一稿多约”的。难道我有这么傻,连“一稿多约”的脚本也会接?!遇到这种无赖,我真是有口难辨,只好打落牙齿咽下肚!设想一下,假如我不主动打电话询问,并且将该刊寄来的所有脚本全部画完,岂不是损失更大吗?!白白为《漫*》浪费好几天时间,折算成稿费损失上千元,教训惨重呵! 希其他作者别走我的老路,坚决抵制这种“一稿多约”、不讲诚信的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