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全国消防卡通漫画大赛"开始征稿

  全国卡通漫画作者在喜庆节日里又得利好消息:公安部向他们发出到消防队(站)体验生活的邀请,并对创作出的优秀作品给予优厚回报。

  2005年4月30日,公安部发出《关于举办"全国消防卡通漫画大赛"的通知》,向全国卡通漫画作者征稿。这项旨在丰富消防宣传形式和内容,促进我国消防文化建设, 推出公安消防部队卡通形象的消防文化活动,以"亲民消防,和谐社会"为主题。

   本次大赛设:金奖1名,奖金8000元;银奖3名(漫画、卡通人物、故事各一名),奖金各5000元;铜奖5名,奖金各2000元;佳作奖30名,奖金300元;入围奖若干(拟100名)名,奖金各100元。金、银、铜奖、佳作奖作者均颁发奖杯一尊,入围作品将公开展出,其作者将获证书。获奖作品和作者简介将在《全国首届消防卡通、漫画大赛作品集》刊发。赞助大赛活动的单位也将获得"消防文化贡献奖"牌匾。

  参赛作品要求以现代消防部队卡通形象和消防安全漫画两方面内容为主,有关卡通形象的题材为:① 人物形象:消防官兵(不同着装)卡通形象;② 消防装备:各类灭火救援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③ 营房设施:营区训练设施、营房生活设施;④ 战斗场景: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活动。有关消防安全漫画的主要内容为:① 消防宣传代言人、吉祥物卡通形象;② 消防卡通故事;③ 消防招贴画、公益广告画;④ 消防安全知识漫画;⑤ 其他有关消防题材的漫画。

  参赛作品要求原创,表现手法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每幅作品规格不超过A3,不小于A4纸张,无需装裱(不接受复印件);每位参赛者作品不超过5件(分格、组画可视为一件),故事作品限2页;电脑作品保留电子文件,以便出版画集时调用;作品中使用消防特定物记要求准确。为了比赛公平,参赛作者姓名、电话、通信地址等表明身份的符号不得出现在作品正反面;参赛作品必须填写《全国首届消防卡通漫画大赛参赛表》(可从"中国消防在线"www.119.cn下载),每件填一表,表与作品同一信封投寄;凡是违规以弃权处理。评比结果揭晓前不受理电子文件,来稿不退。参赛作品统一寄往"全国消防卡通漫画大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陆运良 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紫阳东路69号(省消防总队),邮政编码430064,咨询电话:027-87275818。

  本次大赛的主办单位是公安部消防局,承办方为湖北省消防总队。并邀请全国著名漫画家成立了 "全国消防卡通漫画大赛活动组委会"。截稿时间:2005年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评选时间:2005年10月12日前;表彰时间:2005年11月上旬。

附:

"全国首届消防卡通漫画大赛"参赛表

作品名称

 

序 号
(组委会填)

 

作者姓名

 

身份证号

 

省份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150

 

 

 


1.参赛作品必须填写此表,每件填一表,表与作品同一信封投寄;凡是参赛作者姓名、电话、通信地址等表明身份的符号出现在作品正反面,以弃权处理。

2.组织单位对获奖作品有展览、出版、用于消防公益宣传的自由,不另付稿酬,作者保留署名权。凡参赛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启事的各项规定。

3.可凭此表到当地消防队(站)体验生活,收集素材。此表复印或照此填制打印有效。

全国首届消防卡通漫画大赛活动组委会 制表

 

信息提供:陆运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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