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第二届金龙奖

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

The 2nd Golden Dragon Award

Original Animation & Comic Competition


  2005第二届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是由《漫友》杂志社和有关单位共同主办的一项全球华语地区顶级动画漫画赛事。2004年,一直致力于华语动漫产业发展的漫友文化传播机构经多方努力,成立了以黄玉郎(香港漫画大师、香港漫画联会主席、香港玉皇朝出版集团董事长)先生、孙立军(北京电影学院动画学院院长)先生、金城(漫友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先生为副主任,游琪(原文化部对外文化联络局局长、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会长)女士为主任的大赛组委会,全面启动了2004东方国际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其间组委会征集到来自全国各地、港台地区、马来西亚等地的上百部质量上乘的稿件参赛,邀请来自两岸三地的评委阵容组织评选,终局举办了盛大颁奖典礼,成为国内动漫界的创举。获奖的优秀作品更是集结出版,获奖作者与漫友文化传播机构签署长期合作协议。比赛与产业一条龙的操作经受市场的考验,反响热烈。

  2005第二届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将继续秉承展示原创成就,挖掘闪亮新星,褒奖创新精神,发展动漫产业的宗旨。通过海内外动漫专业机构与原创力量的支持与配合,把大赛办成全球华语地区动漫界的一项高规格权威赛事,促进华人动漫创作和出品,为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石。

  为充分开发内地、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华人动漫作者的潜质,营造拼搏与进取的创作氛围,推出精彩佳作,大赛组委会诚挚邀请全国各地、海内外作者展示才华,发挥创意,全力参与,赢取大奖。

   2005第二届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组委会现委托权威机构--漫画空间网站面向全国乃至海外发布征稿信息,我们相信凭藉贵单位的热情支持,全球华人动画漫画的精彩乐章即将奏响!

  如蒙支持,不胜感谢!

  请将作品寄至: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大马路邮局0405信箱,第二届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组委会(510060)

欢迎来电来函咨询

联系人:张宇

联系电话:020-87608715-22。

  特此诚挚邀约。

2005东方国际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组委会

深度合作联系电话:010-88390318-8105

                                 发布人:付强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附:

报名表下载

比赛章程

比赛细则

 

 

 

 

 

 

 

 

 

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展示原创成就,挖掘闪亮新星,褒奖创新精神,发展动漫产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由漫友杂志社联合有关文化艺术和传媒机构共同主办 "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以下简称"金龙奖")。为使金龙奖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金龙奖定位为面向海内外华人的原创动画、漫画及其相关艺术创作领域的顶级专业比赛。

  第三条
金龙奖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体现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主办单位会同有关方面领导和资深业内人士,组成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第五条
组委会设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委员等职务,负责组织各项工作;同时下设金龙奖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六条
组委会根据本章程及实际情况,制定当届《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比赛细则》(以下简称"《比赛细则》")和《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评选细则》(以下简称"《评选细则》")等规定,用以指导当届工作。

  第七条
组委会聘请海内外动漫名家、资深业内人士及文艺界知名人士,组成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参赛作品的主创人员不担任当届评委。

  第八条
评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等职务,负责评选工作。


第三章 比赛类别与奖项设置

第九条 金龙奖比赛范围包括动画、漫画及其相关艺术作品的创作。

第十条 组委会根据动画、漫画创作的不同特点,在比赛中分设若干奖项。奖项及名额由《比赛细则》具体规定。

第十一条
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议组委会适当调整部分奖项及获奖名额。

第四章 报名与参赛

  第十二条 参赛资格
一、 金龙奖面向海内外华人公开征集参赛作品;任何个人或团体均可报名参赛。
二、 参赛作品须为金龙奖获奖名单最终发布前未在非组委会指定或授权的商业媒体上完整发表的原创作品。
三、 参赛作品须立意积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兼备思想性和艺术性。
四、 存在以下情况的参赛作品,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所获奖项及奖励:
1、 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2、 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 侵犯他人著作权。
4、 违反当届比赛其他规定。
五、 评委会负责初步审查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

  第十三条
参赛者须填交参赛报名表,并按当届《比赛细则》要求提交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参赛者填交报名表,视为接受当届《比赛细则》各项条款。

  第十五条
组委会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参赛或评奖费用。

第五章 评选

  第十六条 评选程序及各项比赛的评选标准由《评选细则》具体规定。

  第十七条
组委会及评委会根据《评选细则》评选出获奖作品并确定获奖名单。

  第十八条
评选程序结束后,参赛作品及评选资料由组委会存档一年,以备查询。


第六章 颁奖与奖励

  第十九条 组委会负责公布获奖名单并通知获奖者。

  第二十条
组委会负责向获奖者颁发金龙奖奖杯及奖金等奖励。奖励办法由《比赛细则》具体规定。

第七章 参赛作品使用

  第二十一条 为配合金龙奖推广、扩大作品影响,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将由组委会用于宣传品、相关出版物、活动及媒体发布等项目。

第八章 资金来源

  第二十二条 金龙奖所需经费由组委会负责筹集,专款专用。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组委会

                                    2005年1月1日


                                                返回>>>>

 

 

 

 

 

 

 

第二届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比赛细则

  为使第二届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以下简称"金龙奖")顺利进行,根据《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章程》,特制定本比赛细则。

一、 金龙奖宗旨

   展示原创成就,挖掘闪亮新星,褒奖创新精神,发展动漫产业。

二、 比赛类别及要求

   1、 第二届金龙奖分为漫画比赛、动画比赛及吉祥物设计比赛。同一类别的比赛项目中,同一主题的若干作品作为1件,每位参赛者提交作品数量以5件为限。

   2、 漫画比赛分为故事漫画比赛、多格漫画比赛、绘本漫画比赛及插画比赛:

     1) 故事漫画须包含完整的故事情节;每件作品的篇幅在20-120页之间;色彩为黑白,同时可于开头安排少于篇幅10%的彩页,彩页无加分。

     2) 多格漫画包括三格、四格及在此基础上调整画格构成形式而创作的漫画;参赛者须提供同一主题的多格漫画5-10则。

     3) 绘本漫画须包含相对完整的故事情节;以图画为主、文字为辅;富有寓意和艺术性;参赛者须提供同一主题的2-4个单元,每个单元的篇幅在8-12页之间。

     4) 插画须自定主题;参赛者须提供同一主题的插画5幅;整体作品具有一定故事性,每幅作品具有相对独立性;画面饱满、内涵丰富、意境隽永。

  3、 动画比赛分为动画短片比赛及FLASH动画比赛:

     1) 动画短片(含三维动画)须包含完整的故事情节;片长在2-10分钟之间。

     2) FLASH动画须包含完整的故事情节;片长在1-5分钟之间;每秒25帧。

  4、 吉祥物设计比赛分为"金龙奖吉祥物设计比赛"及"《漫友》杂志吉祥物设计比赛"两项:

     1) 金龙奖吉祥物以"龙"为基本形象,设计要求大方、亲切,具中华民族文化特色,并有极强现代感,体现金龙奖定位及宗旨,便于周边产品开发。

     2) 《漫友》杂志吉祥物取材不限,设计要求活泼、可爱、简洁、个性化,极富动漫特色,体现《漫友》杂志定位及宗旨,便于周边产品开发。

     3) 参赛者须提供:
       A. 吉祥物正面、侧面及背面的彩色效果图。
       B. 吉祥物名字。
       C. 创意、设计说明书(300字左右)。
       D. 有条件者可附关于吉祥物的文字故事或彩色漫画作品。
       E. 有条件者可附吉祥物周边开发方案的彩色效果图。

三、 比赛奖项及奖励

  1、 奖励办法(见下表)

比赛类别

奖  项

名额

奖  励

 

 

故事

漫画

最佳故事漫画金奖

1

5000元奖金,10000元创作基金

最佳故事漫画银奖

1

4000元奖金

最佳故事漫画铜奖

1

3000元奖金

组委会特别推荐故事漫画奖

1

2500元奖金

故事

漫画

单项奖

故事漫画最佳编剧奖

1

2500元奖金

故事漫画最佳造型奖

1

2500元奖金

故事漫画最佳画技奖

1

2500元奖金

故事漫画入围奖

10

价值500元奖品

多格

漫画

最佳多格漫画金奖

1

4000元奖金

最佳多格漫画银奖

1

3000元奖金

最佳多格漫画铜奖

1

2000元奖金

多格漫画入围奖

10

价值500元奖品

绘本

漫画

最佳绘本漫画金奖

1

4000元奖金

最佳绘本漫画银奖

1

3000元奖金

最佳绘本漫画铜奖

1

2000元奖金

绘本漫画入围奖

10

价值500元奖品

插画

最佳插画金奖

1

4000元奖金

最佳插画银奖

1

3000元奖金

最佳插画铜奖

1

2000元奖金

插画入围奖

10

价值500元奖品

 

动画

短片

最佳动画短片金奖

1

5000元奖金,10000元创作基金

最佳动画短片银奖

1

4000元奖金

最佳动画短片铜奖

1

3000元奖金

动画短片入围奖

10

价值500元奖品

FLASH动画

最佳FLASH动画金奖

1

4000元奖金

最佳FLASH动画银奖

1

3000元奖金

最佳FLASH动画铜奖

1

2000元奖金

FLASH动画入围奖

10

价值500元奖品









金龙奖

吉祥物设计

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

吉祥物最佳设计奖

1

5000元奖金

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

吉祥物设计入围奖

10

价值500元奖品

《漫友》杂志

吉祥物设计

《漫友》杂志吉祥物最佳设计奖

1

5000元奖金

《漫友》杂志吉祥物设计入围奖

10

价值500元奖品

 

  2、 其他规定

     1) 组委会向获奖者颁发金龙奖奖杯及证书(入围奖获证书)。

     2) 奖金及奖品价值以人民币计算,并由组委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 创作基金指主办机构为鼓励创作而特别设立的专项奖励。获奖者于颁奖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主办机构申请立项,通过后即可获得该笔奖励。创作基金的实施办法由"创作基金暂行规定"予以具体明确。

     4) 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议组委会适当调整奖项及名额。调整情况由组委会及时公布。

四、 参赛资格

  1、 金龙奖面向海内外华人公开征集参赛作品;任何个人或团体均可报名参赛。

  2、 参赛作品须为金龙奖获奖名单最终发布前未在非组委会指定或授权的商业媒体上完整发表的原创作品。

  3、 参赛作品须立意积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兼备思想性和艺术性。

  4、 存在以下情况的参赛作品,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所获奖项及奖励:
     1) 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2) 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 侵犯他人著作权。
     4) 违反本届比赛其他规定。

五、 报名参赛及提交作品


  1、 参赛者须为每件作品单独填交报名表(附后)。报名表可于组委会指定刊物取得或于官方网站下载;复制有效。

  2、 参赛者填交报名表,视为接受本比赛细则各项条款。

  3、 组委会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参赛或评奖费用。

  4、 组委会不向参赛者退还作品。

  5、 邮寄方式
     1) 漫画及吉祥物设计
       A. 原件、打印件或复印件,A4(210mm×297mm)左右。
       B. 有条件者须同时提供以下电子文件:
        a) TIFF格式:彩色图档为CMYK模式、300 dpi;黑白图档为灰度模式、400 dpi或位图模式、1200 dpi。
        b) JPG格式:100 dpi、压缩率6。
     2) 动画
       A. 动画短片为MPG、AVI或MOV格式;FLASH动画为SWF格式(参赛者保留FLA格式源文件备核)。
       B. TIFF格式静帧或截图:CMYK模式、300 dpi、3幅以上。
       C. 电子文件以CD-ROM为载体并于盘面标注参赛类别、作者名称及光盘内容。
     3) 报名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建设大马路邮局0405信箱,第二届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组委会(510060)。信封注明"金龙奖参赛"字样及参赛类别。

  6、 网络方式
     1) 漫画、动画或吉祥物设计均须提交前述全部电子文件。
     2) 报名信箱:oacc2005@comicfans.net。
     3) 电子邮件标题注明"金龙奖参赛"字样、参赛者姓名及参赛类别。
     4) 全部文件小于5M者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提交;大于5M者须垂询组委会了解指定传输方式。

  7、 截止日期:2005年6月30日(以当地邮戳或网络传输结束时间为准)

六、 评选

  1、 评选程序及标准由《第二届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评选细则》(以下简称"《评选细则》")具体规定。

  2、 组委会及评委会依照《评选细则》,通过初评、复评及终评,评定获奖名单。

  3、 组委会于2005年7-8月间发布获奖名单。详见媒体公告。

  4、 评选程序结束后,参赛作品及评选资料由组委会存档一年,以备查询。


七、 参赛作品使用

  1、 为配合金龙奖推广、扩大作品影响,组委会有权将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用于本届赛事宣传品、相关出版物、指定及授权媒体发布、官方网站浏览及下载、颁奖晚会、展览(含巡展)等活动项目。

  2、 除吉祥物设计比赛获最佳设计奖的作品外,参赛作品著作权归参赛者所有。

  3、 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吉祥物最佳设计奖作品的著作权归组委会所有;《漫友》杂志吉祥物最佳设计奖作品的著作权归《漫友》杂志社所有。

八、 附则

  1、 本比赛细则及所涉及的其他规定由组委会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官方网站网址:oacc.comicfans.net。

  2、 本比赛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比赛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第二届金龙奖原创动画漫画艺术大赛组委会
                                2005年1月1日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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